财务公开

时间:21-12-07 11:40


上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保证校园网络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引导校园教职工、临时访客人员有效、合理的利用校园网出口资源,抑制网络资源的浪费,使网络真正成为学习研究的有利工具。根据《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分担部分通信运行费用的管理办法》、相关接入运营商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参照其他高校网络收费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北京科技职业学院上网收费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实行实名认证制度,为了促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我校针对在校学生提供两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鼓励我校师生在不影响学生学习的前提下,师生利用网络查阅资料、学习研究和信息交流。
第一种免费限流量(15G/每月)
第二种收费方式50元月(学校补助后)
二、 校园网络管理,网络用户必须遵守国家、CERNET、以及学校关于计算机网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维护网络的安全,不得散布各种不良思想和言论,不得利用网络设备和软件侦听或盗用他人账号、口令、IP地址。用户应积极抵制网络上的不良信息,如发现违反网络安全的事件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信息中心根据《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给予警告、暂停上网账号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交于院系和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网络用户应服从学校信息中心的管理,并不得转借给他人。
三、缴费方式:窗口缴费:1号楼电信校园营业厅,可使用现金、电子支付。
四、网络信息服务费分为以下几种:
1、月基本费
 账号启用后,按自然月收取。标准如下:
教职工(含后勤人员):¥50元/月(学校补助后)
学生:¥50元/月(学校补助后) 免费限流量账户(在校学生凭学号等有效证件可以开通免费15G/月)
校友:¥60元/月
校外:¥50元/月50M 70元/月100M
2、开户维护费
上门服务面向整个园区用户,服务费为一次性收费,不追加,不退费每户¥20元(由服务商负责收取)。
3、HGU设备押金
每户100元,用户退网后凭借押金条、HGU立刻退换(由服务商负责收取)。
五、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工信部等有关规定,每个上网账号只限本人使禁止转借二次出售,用户限 2-3 个访问互联网终端设备,如本人却有需求可填写本人使用承诺书申请扩增。
六、 用户账户注销后,该用户的数据清单保留6个月,以备查阅。
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 收费办法解释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责解释(举报监督电话)。
九、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3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