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时间:21-08-24 16:00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取得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正式学籍,品学兼优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院及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身心健康;
5.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勤俭节约,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6.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名(获得学校以上奖励、技能证书等);
7.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8.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

三、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评审办法及程序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个二级学院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人选,10月10日前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通过班主任核实该生日常表现后,报各二级学院审查;
3.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后,填写《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学校评审小组,安排二级学院推荐的参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5.将最终推荐人选张榜公布,征求意见5天后,若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同时向市教育主管部门报送。

、后续管理

1.学校将建立“追踪调查卡”,对获奖学生不定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刻苦,有不及格科目;
(3)不能正确使用奖学金,生活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者。
2.获奖学生每学期至少一次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近期思想状况及学习生活情况。

、发放办法

1.评定的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同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奖学金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卡里。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零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