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时间:21-08-25 11:19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助学金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同时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认定范围

凡取得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评选条件,且经各二级学院审核,已经建立贫困档案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大学生守则和我校规章制度,积极缴纳学费;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勤俭节约,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5、家庭经济困难:据有村、乡/镇特困证明低保证明民政部门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本人贫困诚信书“需有班主任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等,有一样均可;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校表现良好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
一等助学金,每生4500元,要求各二级学院建档的特困生中评选;(孤儿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学生优先);
二等助学金,每生2800元,要求在各二级学院建档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学生中评选(没有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的学生优先)。

四、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程序:

1、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
2、家庭贫困由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
3、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副班主任,班级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组成领导小组
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认定;
4、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
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5、送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审核;
6、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5
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7、报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委员会审定;
8、报送市教委审批。

、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领导、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怀和爱护传达到学生中。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特别贫困的大学生;
2.认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决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该生贫困生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放办法

1.评定的助学金按月发放,共发放10个月;
2.助学金将由学校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

、后续管理

1.学校将建立“追踪调查卡”,对受资助学生不定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受助资格,并追回全部助学金。
(1)有新的经济来源,已能维持学习、生活的基本费用者;
(2)不能正确使用助学金,生活铺张浪费,不勤俭节约者;
(3)故意隐瞒家庭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凡违反本规定者,除取消评选资格追回助学金外,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2.受助学生每学期至少一次到学生资助管理事务中心汇报近期思想状况及学习生活情况。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